会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

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21-05-17 16:10:04

会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

为提高会计学院本科生培养质量,保证毕业论文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条例》精神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毕业论文的目的

毕业论文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实践教学环节,通过这一教学环节的实施,促进学生巩固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培养科学思维、科研能力和学术规范,提升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成立会计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,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、毕业答辩等工作。

主 任:王保林

副主任:刘根霞 上官绪红 孙蕾

委 员:张 悦 何 利 李 伟 杨凌云周亚蕊 韩新宽 刘慧翮

韩春伟 路媛媛

秘书:薛 媛

三、指导教师选聘

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由教学和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来担任,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,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的全程指导工作。

四、毕业论文环节

1、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填写《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课题申报表》,题目应尽可能与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社会实际相结合,在实验、实习、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课题不少于60%。三年内的课题不允许重复。

2、组织专家对教师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、评审,评审通过后方可下达任务书。

3、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《河南工程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》。

4、学生根据《河南工程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》,查阅文献资料,撰写《河南工程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》。

5、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检查、指导、审阅通过后,各答辩小组组织开题答辩,填写《河南工程学院毕业论文开题答辩记录表》。学生根据开题答辩小组指导意见修改开题报告,完成开题报告定稿。

6、学生撰写毕业论文,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指导一次,学生填写《河南工程学院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》,并签字确认。

7、学生完成毕业论文任务后,由学院采用教务处指定检测软件对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。

8、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,指导教师进行评审,填写《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表》;评阅教师进行评审,填写《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表》。

9、学院发布答辩公告,公布答辩时间、地点、小组成员及学生毕业论文信息等。

10、各答辩小组组织学生进行毕业答辩,做好毕业答辩记录,填写《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答辩记录表》。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不同意答辩,或未通过答辩的学生,学院会组织二次答辩。二次答辩仍未能通过者不能毕业,须随下届学生重修毕业论文环节。

11、成绩评定与推优。根据《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条例》要求进行成绩评定,各小组向学院推荐优秀论文。答辩委员会评审通过后,按学校规定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。

12、存档。指导教师按照《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条例》的要求对学生的相关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整理,交院办存档保管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2020年9 月7至9月17 日,指导教师申报课题。

2020年9 月18至28日,审核教师课题申报表,修改相关课题。

2020年10 月3至7日,制定任务书,并下达任务书。

2020年10月8日至2020年11月3日,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沟通交流,指导学生学习、调研、查阅文献,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。

安排两次集中开题答辩(学生参加哪一次,由指导老师和学生沟通)

2020年11月9日至14日,第一次开题答辩,开题答辩不通过的,参加第二次集中答辩。

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,第二次开题答辩,尚未进行开题答辩,或在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,参加第二次开题答辩。

2021年4月19日开展中期检查,填写中期检查表。

2021年3月13日至5月14日,在教师指导下,进行学习、调研、查阅文献等,完成毕业论文,呈指导教师检查。

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,毕业论文定稿,呈学院检测。检测通过的,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。

2021年5月26日至6月4日,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,毕业资格审查等工作。

2021年6月7日至6月9日,毕业论文档案整理与存档。

在不影响本组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,指导教师可以尽心微调。所有时间节点,如学校统一安排时间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答辩委员会、各教研室和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,切实安排学生毕业论文各个环节,认真负责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。

河南工程学院会计学院

2020年9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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