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学院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

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19-04-30 18:17:02

  根据教务通知[2019]7号文和会计学院教学进程安排,拟于5月6日至5月17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  组长:王保林  常超

  成员:刘根霞 上官绪红 孙蕾 张维 周亚蕊 杨凌云

      李伟 张悦 薛媛 韩春伟

二、检查内容

  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

 (一)常规检查

1.教学秩序。教学计划执行是否严格,教学计划的调整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,手续是否完备。检查是否有教师擅自调课、易人上课、迟到、提前下课等情况。

2.教学文件。检查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,教案的书写情况以及各类教学文件归档情况。

3.教学过程。检查理论教学、实践教学的组织及效果,教师间相互听课和评课的落实情况(每位专职老师听课不少于3次,教研室主任不少于5次),学院领导(不少于8次)、院级教学督导随机听课情况,学生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反馈情况,各类实践教学成果的批阅情况等。

4.教研活动。检查是否定期、有记录地针对实践教学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专业建设、新修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等特定专题开展活动;检查是否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活动,并有记录。

5.教风及学风。检查教师批改作业、辅导、答疑及学生到课率、上课纪律及作业完成情况;教师评学;学生对理论教学、实践教学的反馈情况。

(二)专项检查

1.实践教学检查

2.试卷命题检查

三、检查方式

(一)分别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,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二)会计学院教学督导员进行课堂教学随机听课检查。

(三)随机检查实践教学和学风情况。

(四)对检查结果召开专门会议向全体教师通报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分为两个阶段:

第一阶段,517日之前以各教研室为单位,各教研室结合教学检查内容自查,教研室写出自查总结。学院组织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。

第二阶段,521日学院进行检查,写出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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