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会计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

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18-11-07 03:21:14

关于会计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

 

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,毕业论文的撰写不仅有助于学生巩固已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而且能够培养学生科学思维、科研能力和学术规范,也是对学生综合能力和教学工作的检验。为落实《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》中关于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“修订完善本科毕业生论文管理制度,强化指导教师责任,加强对选题、开题、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。要严格实行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,建立健全盲审制度,严肃处理抄袭、伪造、篡改、代写、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,确保本科毕业生论文质量,规范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,现对2019届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论文选题流程

对于2019届毕业论文的选题采用如下流程:

1.分配学生和指导老师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2.确定论文选题。2019届毕业论文仍然由指导老师和学生共同确定题目,指导老师应发挥主导作用(对于自己无法把控的题目不能选,不能任由学生天马行空的选择题目),题目应尽可能与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社会实际相结合,社会实践(社会调查)的课题不少于60%,论文选题应遵循《会计学院论文命题注意事项》,老师在系统中填写课题申报表。

3.论文选题审查。指导老师是论文选题的第一责任人,需要对学生选题进行把关,教研室对于本教研室老师申报的选题进行初审,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于上报的论文题目进行审查,对于需要修改的题目进行修改,取消的题目进行重新填报。

4.下达任务书。指导老师在系统中下达任务书。

5.撰写开题报告。学生根据指导老师下达的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,准备开题。

二、毕业论文工作要求

1.各位老师对学生论文撰写要切实起到指导监督作用,把好论文选题关和撰写质量关,确定适合学生水平,兼顾学生兴趣和成长,能够提升学生综合能力。

2.各位指导老师需遵守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要求,按时完成各项论文工作,参加毕业论文的开题、答辩各环节。

三、论文工作重要时间点

时  间
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内容

2018年9 月 21-28  日

充分与学生交流,确定选题,并上报课题申报表

2018年10 月8-9日

论文题目审查

2018年10 月 11-12 日

下达任务书

2018年11月6-8日

组织开题答辩,上交开题报告(第十周)

2019年4 月15-19日

中期检查,填写中期检查表

2019年 5 月15 日之前

完成毕业论文终稿

2019年5月18-24日

进行论文检测

2019年5月25-26日

进行论文答辩(十三周末)

2019年6月3-4日

二次答辩

2019年6 月 6-12日

论文验收

2019年6月13-14日

毕业生离校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会计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-9-20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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